強夯法適用于處理碎石土,砂土,低飽和的粉土和粘性土,濕陷性黃土,雜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。對高飽和的粉土和粘性土地地基,可采用強夯置換法,即在場地鋪天或夯坑內回填塊石,碎石或其他粗顆粒材料進行強夯。其主要設計參數包括有效加固深度,單位夯擊能,夯擊次數,夯擊遍數,夯擊點布置和處理范圍等。現分別闡述如下:
1. 強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既是反映地基處理效果的重要參數,又是選擇地基方案的重要依據。一般根據現場試夯或當地經驗確定。在缺少試驗資料或經驗時可根據《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—2002》進行估算。
2. 強夯法單位夯擊能是指施工場地單位面積上所施加的夯擊能。應根據地基土類別,架構類型,荷載大小和要求處理的深度等綜合考慮,并通過現場試夯確定具體夯擊能。在相同條件下細顆粒土的單位夯擊能應比粗顆粒土適當大些。
3. 強夯法的夯擊次數應以夯坑的壓縮量大,夯坑周圍隆起量為確定原則。
4. 強夯法夯擊遍數應根據地基土的性質確定,一般情況下,點夯可采用1—3遍,再以低能量滿夯一遍。
5. 強夯間隔時間是指兩遍夯擊之間應有一定的間隔時間,以利于土中超靜孔隙水壓力的消失。
6. 強夯法夯擊點布置是否合理與夯實效果及施工費用有直接的關系。夯擊點布置可采用等邊三角形,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。遍夯擊點間距可取夯錘直徑2.5—3.5倍,以后各遍夯擊點間距可與遍相同,也可適當減小。